按国家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毕业证书》,可以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学历证明书》内容与《毕业证书》基本相同,贴毕业生近期照片,盖学校印章并编号。《学历证明书》具有《毕业证书》同等效力。
申请办理《学历证明书》需提交以下材料:
1.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学历认证报告。
2.出具个人毕业证书遗失声明并申请补办毕业证明书的书面材料一份,书面材料需加盖申请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近期标准证件照片1寸(1张)和电子版。
4.身份证复印件。
毕业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研究生院培养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花津校区文典楼A401)。委托他人办理需提供委托书。如通过邮件形式申请办理,请提前联系,联系电话591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