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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聚优才—广东省龙门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编辑:张磊 预审:步献新 终审:步献新 发布时间:2024-07-09 浏览次数: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我县决定组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龙门县辖区范围内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不在招聘对象范围。具体的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

二、报考条件

报名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或境外留学人员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其他报名人员须于报名首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门认可的同等学历、学位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及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证书。

(五)年龄一般为30周岁以下,其中,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被开除公职的;

(二)曾因严重违法行为受过行政处罚或构成犯罪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三)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过及以上处分的;

(四)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五)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六)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人才待遇

新引进到事业单位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纳入我县事业编制,享受现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同时,除享受市级以上财政给予的优惠待遇外,还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生活补贴。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每月享受2000元生活补贴。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1500元生活补贴。其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月享受500元生活补贴。

(二)住房保障。符合入住人才公寓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可申请入住县人才公寓。在没有县人才公寓房源时,给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800元租房补贴;给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租房补贴。

(三)购房补贴。自愿签订服务协议且在龙门县内购房的,给予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30万元。给予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或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人才一次性购房补贴7万元。

(四)职业技能提升补助。在工作期间提升至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提升补助1万元;提升至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提升补助3000元。

(五)医疗倾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每人每年享受健康体检1次,享受绿色通道。

(六)子女入学。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其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的,由县教育局在县内公立中小学校安排就读。

(七)家属就业。配偶有意愿到龙门工作的,可申请帮助安排工作,原则上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其原工作单位性质和从事专业岗位进行对口安置,或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就业。

(八)其他激励。在我县工作表现突出、实绩显著的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在职称评定、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适当倾斜;对符合担任领导职务资格条件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到领导岗位;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各类选调培训、学术研讨等活动,或者选派到省市部门、发达地区、项目一线实践锻炼。

四、招聘程序

人才招引严格按发布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及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其中,具有博士以上学历学位的人才,可免笔试。

(一)报名

1.接受报名时间:2024年7月8日9:00至2024年7月21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7月8日9:00至7月21日17:00登录“‘惠’聚优才—龙门县202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信息管理系统”(https://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824,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1)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岗位报名人数。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及《报考指南》(附件2),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入围面试的考生不主动作出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若被聘用,要保证按时报到。

(5)考生须按《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附件4)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5.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具体确认时间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6.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需登录招聘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二)笔试与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其中,博士研究生无需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资格审核阶段,并以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如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的面试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主要考试内容为通用能力测试。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占总成绩的40%。笔试时间、地点和有关安排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在招聘系统内查询。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工作采用网上审核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在“招聘系统”上传相关证件及材料(详见附件3),未能在指定时间内上传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面试。审查时间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公告。因考生放弃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视情况在同岗位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3.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分析、计划组织协调、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6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县委人才办,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和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察

1.确定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数,在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体检须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

3.考察。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四)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笔试、面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本公告由龙门县委人才办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龙门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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